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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冊記錄的要求

所有快遞員、第三方代表、律師和送件人必須遞交要註冊記錄的契約、信託契約、租約和違約通知。

在文件註冊記錄之後,可立即申請和獲得認證副本,費用為第一頁6美元,每增加一頁各3美元。

所有應繳交的費用必須在註冊記錄時支付。所有文件和費用都可以在房地產文件記錄費用頁面上查看。


文件記錄要求

提交記錄的每份文件都必須包括或符合以下一般要求:

  1. 該物業必須位於Los Angeles縣。 (C.C. § 1169)
  2. 文件必須得到法律授權或要求記錄。 (G.C. § 27201)
  3. 簽名必須是原件,除非文件是由適當的公共記錄保管人簽發的經過認證的副本。 (G.C. § 27201b,G.C. § 27279,證據法 § 1530)
  4. 包括要求記錄的一方的姓名以及可以退回文件的姓名和地址。 (G.C. § 27361.6)
  5. 文件必須得到適當的承認,除非被豁免。 California州需要(通用確認)。 (G.C. §27201, 27289, 27285, 27287, 27288; C.C. § 1189)
  6. 違約通知、受託人出售通知、契約、信託契約和抵押需要提供評估員的土地編號。 (G.C. § 27297.6)
  7. 公證印章必須符合縮微膠卷複製的條件。 (G.C. § 8207)
  8. 在記錄文件影響房地產所有權的更改時,包括一份完整的所有權變更初步報告。 這些表格可以從縣評估員辦公室以及登記註冊處/縣書記處獲得。
  9. 文件必須清晰可辨,以製作可讀的照片記錄。 這與文件文本、公證印章、證書和其他附件(例如法律說明)有關。 (Gov. 27361.7)
  10. 標準頁面大小為 8.5 x 11 英寸。 其他頁面大小會產生額外的記錄費用。 對於記錄空間要求,文件的第一頁必須從頁面頂部向下至少保留 2.5 英寸,其中左側3.5英寸由要求記錄的一方輸入姓名和地址,記錄後的文件將送回到該地址。 此空間的其餘部分保留供登記註冊處/縣書記處用於輸入正式記錄信息。

    對於頁面的垂直邊,文檔的每一邊必須至少留有 0.5 英寸的空白。 如果文檔的第一頁不符合這些法律要求,請在文檔的前面附加一個單獨的頁面,以滿足這些間距標準並包括文檔的一個或多個標題。


預約親身辦理

預約可以提前兩(2)周安排。

Book On MyTime

以郵寄方式遞交記錄

對於郵寄的文件,審查員將審查提交的文件是否完整,收取適當的費用和稅款,並記錄您的文件。

在我們完成您的文件存檔到資料庫後,我們會寄回文件正本給您。

收款人為Registrar-Recorder/County Clerk 並寄到:

Registrar-Recorder/County Clerk

Document Analysis and Recording Section

P.O. Box 1250

Norwalk, CA 90651-1250

在文件註冊記錄之後,可立即申請和獲得認證副本,費用為第一頁6美元,每增加一頁各3美元。

所有應繳交的費用必須在註冊記錄時支付。


付款選項

我們接受:

  • 現金
  • 個人支票
  • 現金支票
  • 匯票
  • 借記卡/信用卡: American Express、Discover、 MasterCard 和 Visa ($1.75 美元服務費和最高限額 15,000 美元)
  • Apple Pay 和 Samsung Pay: ($1.75 美元服務費和最高限額 15,000 美元)

我們不接受:

  • 電子支票
  • 臨時支票
  • 外國支票(加拿大和墨西哥除外)

如果收到電子支票、臨時支票或外國支票,該申請將被拒絕,並發送回提交人,及請求新付款方式。

有關記錄過程的更多信息,請致電 (800) 201-8999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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